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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政策收紧风暴才刚刚开始,再不赶紧行动,父母移民可能成为下一个打击目标!!内附【史上最全父母移民问答汇总】

刚过完复活节回来上班就被两个大事件震撼到了!!!!! 一个是4月19日澳洲政府宣布457签证将取消,取而代之的是更为严苛的雇主担保及转永居政策!!!另一个是4月20日澳洲政府布,实行澳洲公民入籍新政,高不可攀的入籍门槛令人瞠目结舌!!!而且这两项新政刚一公布就立即宣布执行!!!不给申请人和吃瓜群众任何喘息的时间。同时,澳洲总理及移民部长放话出来,以上两项移民政策的改革还只是整个移民改革计划的一部分,也就是说一切才刚刚开始,一系列新的改革政策还将陆续出台

更猛烈的风暴还在后面~

 

 

 

说到这两项新政策的颁布,许多人认为太突然,没有一点的预兆,而且全部都是一公布,就立即开始执行。真是一点预兆都没有吗?

其实不然。过去的数月以来,移民局即将改变457政策及公民入籍法案的说法,一直甚嚣尘上。只是大家都觉得要改也没有那么快,没想到说来就来,而且快到没有给任何人喘息的机会。

引用移民局一位官员的话 ‘the lack of notice was a matter of politics as the PM did not wanta leak prior to the big announcement’. (不提前公布是出于政治考虑,因为总理不想在做重大宣布前有丝毫风声走露。因此没人知道下一步,澳洲政府还要拿哪类移民开刀。)

 

除457及公民政策发生剧变外,2017年7月1日政府可能在父母移民政策上有大动作。

第一,推出父母临居签证,限制父母永居签证的数量

 

第二,提高父母永居签证的成本

 

有消息说,配额将减少一半,费用将增加一倍。当然不知道这种说法是不是有根据,但有鉴于最近两项突如其来的移民政策大变化,可以预见,父母永居移民签证的变化也已经是箭在弦上。俗话说得好:“临渊羡鱼,不如退而结网”。在目前这种形势逼人的情况下,切莫再有,”等等看”、”不急不急”、”慢慢来”的思想。如果您真想为父母申请永居签证,就应该立即开始行动。稍微的犹豫,就有可能造成终生的遗憾!!!

拿了父母移民永居后,有什么好处?为什么就算7月1日后新推出临居签证,也没有父母移民永居签证好?理由如下:

永居就是永居,父母可以享受如下福利待遇

永居就是永居,父母可以永久在澳居住, 父母不需要再申请其他临居签证。同时满足居住条件后,可以申请澳洲公民,且60岁以上的申请人,不需要进行“英语测试”、“公民知识测试”等。
永居就是永居,父母在澳购房算本地人. 因此选择面广。年轻的父母还可以全职工作,还可以申请银行贷款。

有鉴于上述情况,还等什么,还不抓紧赶快申请父母永居签证!!!!

以下“史上最全父母移民各类问题解答”,供读者朋友参考。

 

 

首先,我们要知道,目前澳洲的父母移民签证分为以下6种类别

103 排队类父母永居签证(境外)
143 付费类父母永居签证(境外)
173 付费类父母临时签证(境外)
804 排队类年迈父母永居签证(境内)
864 付费类年迈父母永居签证(境内)
884付费类年迈父母临时签证(境内)

签证申请费用如下:

 

*贡献费只针对大于18岁的申请人

数据来自移民局官网,信息统计截止时间为24/04/2017

1问题一: 付费OR排队?

一般来说,普通类移民花钱较少,但是排队时间太长。

移民局公布的2015-16财年,父母移民(103类别)和年迈父母移民(804类别)的名额合计每年1500个。移民局父母移民排队系统显示,截止2016年11月1日,已经递交的103类+804类父母移民申请数量分别为38300和5510,并且这一数字还在不停上升。

 

 

根据上述数据和每年的配额情况,我们可以算出需要多少年才能等到!!!

38300(排队等待103类签证的申请人)+5510(排队等待804类签证的申请人)=43810

43810(总人数) ÷ 1500(每年配额)=29.21年!!!

也就是说,想通过排队获得父母移民恐怕要等上30年。不过幸运的是,排上队的父母们在等待永居的过程中,可以持5年探亲签多次往返中澳两地,也算是一种补偿吧!

相反,付费移民2015-2016财年配额有7175多个,审理时间只需2年半,3年内即可下签。

综上所述,对于那些实在不愿意花钱买移民,也不是非常想长期定居澳洲的父母来说,排队移民是最经济最省钱的选择。但对于大多父母来说,办理付费移民仍是上策。因为表面上看是花了钱,但是早来澳洲,可以早点与子女共享天伦之乐,也可以早享受澳洲养老福利。

2问题二: 境内OR境外?

父母签证一般分为境外类别与境内类别。虽然移民局对于境内境外收取的申请费用基本相同,以付费移民举例,境内864相较于境外143有很多优势:

注意:不是任何父母都可以在境内提交864申请的,需要满足如下条件:
  • 符合家庭平衡测试:申请人至少有一半以上的子女长久居住在澳大利亚或申请人子女中居住在澳大利亚的比居住在其他国家的要多
  • 申请人需要满足Centrelink老人金(Age Pension)的年龄要求
  • 申请人在澳大利亚递交父母移民申请时,所持有签证上没有8503 条款

3问题三: 临居OR永居?

父母移民签证可以分为两类:父母永居(143或864签证)和父母临居(173或884签证)。

以付费移民签证为例,永居签证的优势包括:

因此,如果您资金准备充足,还是一次性申请永居143签证性价比高。

4问题四: 排队转付费可以吗?

由103排队转143付费或者143付费转103排队,都是法律允许的。但是,移民局只允许每位申请人保留一份父母移民的签证申请。

也就是说,不管是从付费转排队还是从排队转付费,必须撤消原申请,申请费将不会退还。在递交新的父母签证申请时,不用重复提交原来已提交过的证明材料,只要填写47PA 表,并交新的申请费即可。

而且只要是从103排队转143付费,移民局将会免去申请人原先在排队申请队伍中的等侯时间,给予新的付费申请以优先审理资格。

5问题五: 付费永居转付费临居可以吗?

有些客人原先是申请143付费父母移民永居签证,结果到分了签证官后,无法拿出足够的资金支付第二笔贡献费,需要由143付费永居类转到173付费临居类。移民局是允许的,但还是上面说的,必须撤消原申请,提交一份新申请,并按当时新申请提交时的费用,再交一份新的申请费。

但是!!!从143转到173,移民局是不会免去申请人原先在143申请队伍中的等侯时间的,更不会给予新的173申请以优先审理资格。

6问题六: 换主申请人可以吗?

根据移民法律的相关规定,在提交父母排队或付费移民签证时,一方作为主申请人,另一方作为副申请人。如果原来的主申请人撤出,可以由作为副申请人的一方顶上,作为此申请的主申请人。

但是必须要先通知移民局撤出一方,然后再提出书面要求,将原副申请人变为主申请人。同时,变为主申请人时,需要补主申请人申请费用差额,因为原来的副申请人仅支付了副申请人费用。

7问题七: 担保人资格,是不是子女一拿到PR就可以为父母办理移民申请?

只有子女才能成为父母签证的担保人(Sponsor),而且必须是澳洲的定居居民(Settled Residents)。也就是说,光有永居身份是不够的,还必须在澳大利亚定居至少2年。居留签证包括任何实质性签证(Substantive Visa)包括任何永居签证,学生签证,457签证和过桥签证A,B,C,D和E。居住在海外的澳大利亚公民返回澳大利亚,须在澳大利亚居住至少3个月才可符合作为定居居民的条件。同时,申请人需要通过家庭成员平衡比例测试。

8问题八: 经济担保人有什么条件?可以不是子女吗?

父母移民申请光有申请担保人(Sponsor)是不够的,还有要经济担保人(Assuror)。在移民申请进入到一定阶段,移民局的签证官就会给申请人来信,要求申请人去寻找经济担保人,为申请下经济担保(AOS)。

合格的经济担保人必须:是个成年人(即:年满18 岁)或是与澳大利亚有指定关系的机构; 通常居住在澳大利亚;符合规定的收入要求;以及能够提供由澳大利亚税务局出具的,对最近两个财政年度的税务评估。

因此,一般来说申请担保人必须是申请人的子女或配偶,而经济担保人可以是任何符合资格的成年人。

经济担保的目的是向移民局承诺新移民在澳洲居住的首个10年之内,不会依赖任何形式的澳洲政府补助。

在经济担保人通过AOS担保测试后,需要在澳大利亚联邦银行存入保证金。普通父母签证保证金为:第一申请人$5,000;第二申请人每人$2,000,即父母二人是$7,000澳元。付费父母签证保证金为:第一申请人$10,000;第二申请人每人$4,000,即父母二人是$14,000澳元。在获得普通父母签证后两年,或获得交费父母签证后十年,该保证金可以退还。

有些顾客会问了,如果发现自己不具备经济担保能力,也无法找到认识的朋友帮我提供经济担保,是否可以在社会上找一个愿意为我父母提供经济担保的人?从移民局的角度来说,只要通得过担保条件审核,谁作经济担保人都无所谓。但是从申请人的角度出发,当$10,000或$14,000保证金都存在陌生人的名下,10年后这笔钱能不能收回,就有可能变成一个未知数。

因此,奉劝需要走此种路线的申请人,一定要做‘联合经济担保’,即委托人与担保人联合申请经济担保,这样担保金就可以选择放在委托人的名下,在未来就不会出现担保金收不回来的问题!

9问题九: 什么是家庭平衡测试?

任何一种父母移民签证,申请人必须满足家庭平衡测试。申请人至少有一半以上的子女长久居住在澳大利亚或申请人子女中居住在澳大利亚的比居住在其他国家的要多。这里的孩子包括父母亲生子女、继子女以及收养的子女。因此父母离异后,重新组建家庭,继父继母的子女也要纳入家庭平衡测试。

比如,作为母亲唯一的女儿,虽持有澳洲PR,但母亲再婚后的家庭中,继父有两名子女都是非澳籍或PR。这种情况以付费类父母移民的方式申请母亲和继父移民澳洲是不可行的。因为母亲和继父共有3名子女,拥有澳洲国籍或PR身份的子女的数量仅为1人,数量上少于非澳籍或非永居身份的子女。

10问题十: 成年的孩子可以加入父母移民申请吗?

在申请的时候,孩子要大于18周岁小于23周岁,且在下签时也小于23周岁,就可以加入父母的移民申请。但无论是143,173还是103,都需要证明经济上依赖于父母(’Financially Dependent on Their Parent’)。也就是说,该孩子必须在申请前有大量的一段时间(Substantial Period),全部的或主要的(Wholly or Substantially)依靠父母提供经济上的帮助,以满足衣食住行之需。同时孩子对父母的依赖是超越了对任何其他的依赖(Greater Than Any Reliance),这种关系才能被算作为是“依靠关系”。只有当“依靠关系”被认可,该已成年的孩子才能加入父母移民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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